離婚後動物的監護權歸誰?
西班牙的一項法律提案試圖將離婚時夫妻雙方的責任限制為照顧寵物,將其視為“情緒敏感的有機體”,而不僅僅是“事物”。
根據社會黨和激進左派提交的文本,議會同意研究的這項提案規定了“法院在確定將受託管理動物的實體時應依據的標準”組建“Podemos”,組成政府聯盟。
該提案規定,狗、貓、魚、烏龜或其他動物的照顧應由離婚的配偶輪流照顧。
《民法典》擬議修正案的案文指出,離婚時寵物的分配迄今為止一直是西班牙“法庭上的一個爭議主題”。
根據這項法律,動物將被視為“情緒敏感的生物”,而不再被視為“商品和事物”。
包括 2015 年的法國以及德國、瑞士、奧地利和葡萄牙在內的幾個歐洲國家已經修改了他們的民法,以承認動物的活潑和情緒敏感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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